[原]关于首页刷屏的说明
台博巡视员 发表于 2008-7-4 16:33:00

 

 

刷屏,指的是一个用户一次性发布大量日志篇目,占据首页的许多排序,甚至全部占据。

 

我们认为这样做破坏秩序,但是,也愿意区分不同性质进行处理。

说明如下:

 

一、恶意性质。

有的用户这样做的目的属于恶意,(1)要么为了发布广告而抄发大量文章,(2)要么是为了绝对张扬自己而抄发大量文章。

 

对于(1)情形,本网站见一个“杀”一个;对于(2)情形,本网站在拒绝服务之前,先予以提醒改正。

 

二、无意性质。

有的用户这样做出于无意。

 

对于这类情形,本网站一般在首页上选择留下部分,把大部分压到后面不在首页上显示。

但是请用户注意一点,别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形。因为这样做,毕竟挤着别的用户,也会给管理员增加劳动量。

 

因此建议:日志悠着点,日积月累地慢慢写慢慢发,不要积累一个月然后一口气发30篇哦!

 

 
 
 
 

阅读全文 | 回复(0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

发表评论:

    大名:
    密码:
    主页:
    标题: